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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及7个民主党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及7个民主党派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及7个民主党派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及7个民主党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桂林市委员会按照《政协章程》开展工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主要职能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职能。 政治协商是对我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我市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共桂林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市政协本级 内设正处级机构有: (1)市政协办公室 办公室设8个科,即:秘书科、人事科、老干科、社会群众工作科、综合科、接待科、财务科、行政后勤管理科。 (2)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内设:提案委员会工作科 (3)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内设:经济科技委员会工作科 (4)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 内设:教文卫体委员会工作科 (5)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内设:社会法制委员会工作科 (6)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内设: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科 (7)市政协联谊委员会 内设:联谊委员会工作科 (8)市政协研究室 内设:研究室工作科 (9)市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 内设:委员联络办公室工作科 (10)市政协机关党委 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 2、各民主党派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党派联办、黄埔军校桂林同学会 (1)民革桂林市委员会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 (2)民盟桂林市委员会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 (3)民建桂林市委员会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服务部。 (4)民进桂林市委员会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室。 (5)农工党桂林市委员会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服务部。 (6)致公党桂林市委员会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联络部。 (7)九三学社桂林市委员会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科教部。 (8)桂林市各党派联合办公室。 (9)桂林市黄埔军校同学 第二部分: 桂林市政协和7个民主党派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由于本表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以元为单位生成的少量决算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由于本表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以元为单位生成的少量决算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由于本表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以元为单位生成的少量决算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由于本表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以元为单位生成的少量决算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2、由于本表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以元为单位生成的少量决算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由于本表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以元为单位生成的少量决算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由于本表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以元为单位生成的少量决算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注: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及7个民主党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故本表无数。 第三部分: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及7个民主党派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90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8.09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08.09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98.38万元,下降21.54%,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退休费减少,拨款减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内部管理,专项经费支出减少,拨款减少;一次性项目减少;厉行节约,经费压缩。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908.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08.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3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49.36万元,项目支出688.9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832.39万元,下降24.69 %。其中基本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81.99万元,下降26.94%,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退休费减少。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7.36万元,下降18.75 %,主要是由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内部管理;一次性项目减少;厉行节约,经费压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9.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1.87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标准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类)140.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9.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标准所致。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8.0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13万元,项目支出688.96万元。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桂林市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6.2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政协事务)支出1120.7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61.84万元,下降29.18%,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退休费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事务)支出212.8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提案办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文史资料出版、港澳委员交流、黄埔同学会等专项业务经费的开支。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4.54万元,下降13.03%,主要是由于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3、政协会议支出125.1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全会、常委会、秘书长会议开支。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3.42万元,下降33.63%,主要是加强会议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4、委员视察支出41.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调研、委员小组活动。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3.56%,主要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5、参政议政(政协事务)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围绕市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走访工作。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7.48万元,下降62.85%,主要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3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在职及离退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标准所致。 7、住房保障支出85.8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在职及离退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个人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标准所致。 (2)7个民主党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2.0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728.62万元,主要用于7个民主党派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20.14万元,下降23.2%,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退休费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267.14万元,主要用于7个民主党派开展交流、会议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2.95万元,下降13.85%,主要是由于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94万元,主要用于7个民主党派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标准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54.59万元,主要用于7个民主党派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个人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45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标准所致。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6.0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678.87万元,下降26.16%。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03.0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0.88万元,增长11.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及7个民主党派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9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6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境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开展文化交流等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9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市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及7个民主党派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97万元, 平均每辆1.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人次216人。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30.62万元,比年初预算较少38.11万元,减少55.45%;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0.96万元,减少40.64%。主要原因: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在开展公务接待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又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台,规定接待对象的住宿费应回派出单位报销,否则交通费等其他费用及补助不得报销等原因,节约了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0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30.88万元,增加11.34%。主要原因是:2016年3月份才开始执行人员交通补贴,当年只有8个月的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政协机关和7个民主党派、党派联办、黄埔军校桂林同学会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老干部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1.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组织有序,资金及时到位,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效果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协委员视察小组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委员由于工作繁忙,参加调研活动很少;二是港澳委员组织起来比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措施;二是加强与港澳委员的联系。以下是本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协桂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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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桂林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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